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汉族成年礼——冠礼、及笄,经周代统治者的规范,在士及以上阶层中广泛实行,后经春秋战国及魏晋乱世,很多仪节发生了简化甚至变异。到唐代,虽然统治者做了礼仪重整,得到部分复兴,但是却呈现出衰微之势,正如柳宗元所言,冠礼“数百年来,人不复行”。宋代司马光亦云:“冠礼之废久矣。”鉴于此,司马光作《书仪》存其旧礼,其后的朱熹更作《家礼》在全社会大力推行,使得冠笄之礼广泛通行于士庶阶层,对后世影响深远。金元一代,冠笄之礼不见于记载,而至有明一代,统治者力复旧礼,成年礼再度重建,然而到了国力衰微的明代后期又复于湮没,至清代因朝廷改易,上层社会的成年礼几于断绝,所幸广大民间依然有遵旧制、行旧礼者,但只不过是一成年礼俗形式而已。它们有的以断片的冠礼或笄礼的形式独立存在,有的融于婚礼之中,形式多样,散在民俗生活之中。
男子“庆号”,又称“送号”“贺号”,至迟于民国期间,仍遍及大部分中国乡村,形式上虽有差别,但都属于以村落为依托的集体成年礼。如民国二十六年安徽《繁昌县志》载:“繁惟男子弱冠,父兄择吉命字,亲友置尺许小匾,金漆书之,礼以联、烛、果、酒、彩、爆,名曰‘送号’。自是,成以字称之,不复呼名。”民国三十年河北《高邑县志》载:“凡届丁年,则联络等辈,举行贺号。预请能文者按名选字,义意贵能关切。择定后,书于红纸,榜示通衢,乡众醵酒相贺。受贺者设筵酬谢,依次劝饮。以后则呼其号而不名。此礼简而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