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7日,中俄双方在北京举行了第三次能源对话。在谈判桌上鏖战了近5个月之后,中俄双方终于在“贷款换石油”的合同细节上达成了一致,并签署了正式协议。
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长期贷款,采取固定利率,约为6%左右;俄罗斯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向中国通过管道供应总计3亿吨石油,石油价格以俄石油运到纳霍特卡港口的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目前俄方每年向中国通过铁路运输的石油供应不受该协议影响,并增加至1500万吨。除此之外,作为中俄能源合作的组成部分,双方2月17日还签署了包括核能、电力、矿产开发等方面的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