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说明
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海卷)继续实施“3+综合+x”科目设置
方案,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能力测试为必考科目,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为考生报考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选考科目。
为了使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命题办公室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与上海市教委教研室讨论,依据上海市中小学教材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上海市中小学各相关学科课程标准试行稿(“二期”课改课程标准),考虑到“二期”课改教材、部分高三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学习教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1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海卷考试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按照考试科目编排,各科均包含下列内容:考试性质、考试测量目标、考试细则、考试内容(和要求)、题型示例等。各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除外)考试内容(和要求)都是依据相应学科的课程标准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