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即国家主权,是一个国家固有的处理其国内外事务和国际事务的最高权力。对内最高性和对外独立性是主权的特征。所谓对内最高性,指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领土外的本国人具有最高的管辖权,即属地优越权和属人优越权。当然,国际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外国外交代表享有外交豁免权等。所谓对外独立性,指国家拥有按着自己的意志处理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权利。例如一国可以自由修改宪法、变更政体、缔结条约、进行自卫战争等,它包括政治上的独立和经济上的独立两重意义。主权是永久的,不因政府更迭或政体变更而消失;主权是排他的,一国之中不能有两个并列的最高权力,也不容许外部力量介入和外来意志干预;主权又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主权和领土、政权、人口是构成国家的四个要素,而主权与领土、政权、人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