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英国国王与君主立宪制
1、英国政体的显著特点:存在君主。 了解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结构和特点
⑴英王的权限:英国国王是一个“虚位元首”。国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等高级官员,有权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有权批准法律,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国王受到许多法律和惯例的严格限制,仅具有象征性的地位。真正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
⑵英王的现代职能与危机(1)现代职能: 1)作为国家元首,体现英国政治制度的历史延续性。2)承担国家元首礼仪性的职责。3)维持英联邦的团结。4)在政治生活中行使三项重要权力:磋商权、鼓励权和警告权。(2)英国王室的危机:(归纳)A、财政危机;B、道德危机2)决定王室去留的因素:决定君主立宪制存在与否,既有历史文化因素,也有国王本身的社会职能因素,但归根结底取决于英国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
2、议会: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英国现代议会的形成深受历史、文化、政治传统、阶级力量对比等因素的影响。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议会制的国家。英国议会被称为“议会之母”。议会的构成:主要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英国议会下议院历来有“至尊议会”之称,拥有极大的权力,包括立法权、一定的财政权和司法权、对政府的监督权,是行政权力的最高来源;上院在议会体系中只起辅助性作用,表现在监督下院工作,协助下院立法、通过行使“延搁权”修改和否决议案等方面。它也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英国议会的变化表现:20世纪以来,英国议会的实际权力不断萎缩。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甚至议会的工作日程也受到内阁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