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不等式证明四法(比较法、综合法、分析法、反证法与放缩法)》
不等式证明一(比较法)
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一种最重要最基本的方法。比较法分为:作差法和作商法
一、 作差法
若a,b∈R,则: a-b>0 a>b;a-b=0 a=b;a-b<0 a<b
它的三个步骤:作差——变形——判断符号(与零的大小)——结论.
作差法是当要证的不等式两边为代数和形式时,通过作差把定量比较左右的大小转化为定性判定左—右的符号,从而降低了问题的难度。作差是化归,变形是手段,变形的过程是因式分解(和差化积)或配方,把差式变形为若干因子的乘积或若干个完全平方的和,进而判定其符号,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