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的含义、内容、特点、形式和社会作用
1、文化的含义及内容:
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它既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又包括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意识形态文化往往具有鲜明的阶级性;而非意识形态的文化一般没有阶级性,但有民族性和和区域性)
理解文化这一概念应注意三点:
(1)我们所讲的“文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中的“文化”,它不同于那种广义的“文化”,也不同于那种狭义的“文化”。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及其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与“文明”概念相近,如考古学中所讲的“文化”;狭义的“文化”是指即专指语言、文学、艺术、科学知识和意识形态等精神性的东西,或指人们受教育的程度。
(2)“文化”是一种精神现象。它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单纯的经济现象和政治现象不属于文化。
(3)“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文化”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现象,由人所创造,纯粹“自然”的东西不能称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