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实在”和“客观存在”的关系是怎样的?
列宁说:“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第128页)这个著名的物质定义中所讲的“客观实在”,概括了一切具体形态和具有不同结构的物质的共性。切不可把这种“客观实在”等同于我们经常提到的“客观存在”。
何为“客观实在”,根据列宁的物质定义,客观实在的内涵即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范畴。其外延是指除意识外万事万物的总和,既包括自然现象也包括社会现象。意识以外的所有事物、现象都是客观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