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清朝第一任驻日使馆参赞,黄遵宪表现出很强的历史责任感。除协助公使处理外交事务外,他“既居东二年,稍稍习其文,读其书,与其士大夫交游”。黄遵宪不愿埋首经籍,主张“识时贵知今,通情贵阅世”,走经世致用之路。为了澄清过去封建士大夫对日本的糊涂概念,“遂发凡起例,创为《日本国志》一书”。该书以“史家纪述,务从实录”为主导思想,力求客观地向中国人民全面、准确地介绍日本的历史及现状,“详今略古,详近略远,凡牵涉西法,尤加详备,期适用也”。显然,黄遵宪想要通过叙述日本明治维新的改革历史,为中国的改革提供借鉴。书中以叙述日本历史为经,以评论古今得失为纬。用“外史氏曰”的形式,阐发他的见解,从而把自己的改革思想糅合进日本史的叙述之中。
1891年11月1日,黄遵宪被任命为清政府驻新加坡总领事。到任后,他详察南洋各岛情形,体察侨民疾苦,并着手改善侨胞待遇。当地英国殖民者设立的华民政务司“名为护卫华人,实则事事与华人为难”,甚至敲诈勒索。黄遵宪一面与英国殖民主义者斗争,一面将《大清律例》中有关财产各条抄出,并译成英文,要求总督交给华侨聚居地承审官“一体遵办”,以保护华侨的财产。同时,黄遵宪还提倡发展华文教育,改会贤社为图南社。他亲任社长,拟定学规。每月设定课题,鼓励南洋诸生学习中国文化,研究地方礼俗,关心民事民疾。当他卸任归国时,门生潘百禄在《送黄观察公度夫子返国》一诗中,用“遂令蛮貊文明开”、“无异岭表韩公来”表达对老师的赞誉之情。
《马关条约》签订后,准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中日双方进行具体交涉时,黄遵宪受委派主持苏、杭两地谈判事宜。他谈判的对手是日本著名外交家珍田舍己。当时,珍田摆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要求在苏、杭开埠,专界专管,并且蛮横地说:“奉本国政府接受专管租界之命,但求按约指地。”黄遵宪毫不示弱,不为其气势所慑。他援引《马关条约》条文,指出“新约所评,只许通商,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