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4天半”是否“天方夜谭”?
4天半工作制的理由之一是“增加就业”。在金融危机下,企业订单减少,“挤”出的工作时间,能否真正“转”给急需工作的人?
近日,张晓梅委员“建议实行四天半工作制”的提案,引起了很多人饶有兴味的讨论。
从人类渴望“更多闲暇、更少辛劳”的“好逸恶劳”本性而言,张晓梅委员的建议,想必和之者众,容易唤起不少人的共鸣。而且,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工作时间的减少也算得上是一种潮流——据查,早在上世纪80年代,欧洲、亚洲和北美的很多国家就已实行每周五天甚至四天半的工作制,工时大都不超过40小时;时至今日,这些国家更是纷纷采取了四天半或四天工作制。因此张委员的建议,也算是有据可查、有鉴可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