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物发展的原因
误区一 内因能离开外因而单独起作用。
【剖析】这种认识是十分片面的。唯物辩证法认为 ,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 ,外因即事物的外部矛盾。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 ,事物内部的矛盾双方既相互依赖又相互斗争 ,由此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和地位发生变化 ,从而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内因 ,的确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 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但内因的这种作用还只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可能性 ,仅有内因事物也不可能发展 ,还必须要有外因。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外部条件 ,才能实现事物变化发展。这是因为 ,任何事物不是孤立的 , 都和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周围的事物是该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失去了这些周围事物 ,该事物就失去了自身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所以 ,事物发展不可能离开外因 , 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 ,外因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能够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有时甚至还起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可见 ,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