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特制定《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学考试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5日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定
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安全,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保障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相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体科字〔1989〕20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一、报名条件和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本年度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二)报考办法
1。普通考生中,凡兼报2018年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文史、理工类,再选报体育类。
2。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考生中,凡兼报2018年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三校生文理类,再选报体育类。
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
(一)考试工作的组织
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参与,江西师范大学承办。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负责监督。省招考委、省教育厅专门设立全省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全省体育统考工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三)普通考生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100米跑;(2)800米跑;(3)立定跳远。
100米跑、800米跑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采用电子仪器计时,每位考生考试一次为最终成绩;立定跳远在专业测试垫上进行,采用电子红外测量垫,每位考生考试三次,取最佳成绩为最终成绩。
2。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1)篮球往返运球投篮;(2)足球20米运球绕杆射门。
篮球考试在室内篮球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运球投篮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足球考试在室内田径馆进行,每位考生考试两次,每次成绩为该次绕杆成绩与技评成绩之和,取最佳一次成绩为最终成绩。
(四)“三校生”考生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考试标准执行原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中专项技术考试项目评分标准与办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换算。
(五)计分办法
专业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考试成绩占70%,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30%。
(六)考试要求
1。考生报到时凭第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
2。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须指派专人带队,负责对考生的组织和管理。
3。各考试项目均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测试成绩均由考生当场确认。
三、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按照体育类本科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本科合格考生人数,以此确定体育类本科专业合格线。
体育类专科(含“三校生”)专业合格线确定为60分。
四、文化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参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统考),文化考试在各县(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兼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兼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兼体育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校生”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
五、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体育类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江西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体育类三校生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三校生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六、投档及录取办法
(一)第一批本科批次
体育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包括招收体育类专业的省内外211工程、985工程建设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十四所体育类院校及江西师范大学,设六个平行志愿, 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理科成绩排位顺序)。
(二)第二批本科批次
体育类第二批本科指除第一批本科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院校,设六个平行志愿, 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理科成绩排位顺序)。
(三)高职 (专科)批次
省内外院校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体育高职(专科)批次进行,设六个平行志愿, 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理科成绩排位顺序)。
(四)三校生高职 (专科)录取
体育类三校生高职 (专科)招生院校均为省内高校,实行梯度志愿,志愿填在高职 (专科)栏,录取与体育类高职 (专科)同时进行。在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七、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育类专业考试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体育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体育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实施犯罪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将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事实通报其所在单位。
(三)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省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均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及投档规则为准。
八、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一)参加我省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普通考生中,凡拟报考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江西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在规定时间进行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选报文史、理工类,再做好相关专业考试的选报工作。
(二)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根据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条件,报名申请参加招生学校对应项目专业测试。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执行。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的考生须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
2018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
(三)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获得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并根据相关高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报名。2018年专业测试将按分区测试(华东片区组考院校为山东体育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和全面统测两种方式。具体要求见《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17〕137号)。
(四)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江西师范大学具体承办,考试时间为4月21-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