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课程的改革,重点体现在由原来的老师教转换为学生学的过程。在课堂中学生成了取知识的主体,自己运用独特的方法,教自己吸取知识的过程。
新学堂,教学过程”应具备“双主体”特征
仅仅把“教学过程”理解为教师“教”的过程固然是不准确的,仅仅把“教学过程”理解为学生“学”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有失偏颇的。
“教”和“学”作为矛盾的两个侧面是无法被割裂开来的,应该被完整地统一于“教学”这一教师的职业活动过程中.
事实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教师”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学生”必然是同时产生的,这是由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教”的行为和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学”的行为一定是在同一个瞬间完成的.也就是说,“教”与“学”、“教师”与“学生”,是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与条件的.既然如此: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在把教学活动当成是学生“真实的生活”的同时,也将其当成教师“真实的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就应该在使学生通过教学活动体验生活、得到发展的同时,也让教师从中感受快乐、发展自己;我们就完全可以认为“教学过程”实质上应该具备着所谓的“双主体”特征.
在这样理解的基础上,教师就应该针对“教学过程”思考如下两个基本问题:
第一,学生应该在教学过程中获得些什么?
第二,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表现些什么?
2.对“师生关系”所形成的“新认识”
这里所说的对“师生关系”所形成的“新认识”,主要表现在针对“教学过程中师生的地位”的重新确认上.
在“传统课程”的实施中,由于教学目标单一(知识传承)而教学方式单调(接受式),由于以单调的教学方式达成单一的教学目标的可行性基本上能够得到确认,更由于所选用的单调的教学方式恰好需要一个由权威来主宰的相应的教学过程,所以教师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教学现场的权威和主宰,教师主宰着的教学现场在通常情况下表现出的场景是:教师面南而布道,学生面北而倾听.
在“新课程”的实施中,由于教学目标的多元化特征,由于多元化教学目标在呈现方式上的立体化特征,由于立体化呈现出的多元化教学目标对教学方式相应提出的多样化要求,更由于基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而提倡的自主性“探究式”学习方式对权威的先天性质疑,所以学生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教学现场的主体.学生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的教学现场,在通常情况下表现出的场景当然就不应该是“教师面南,学生面北”,而应该是师生共同面对着教学内容、共同面对着基于教学内容开发出的问题而共同实施探究活动.在这样的探究活动中,教师的地位应该被界定为组织者、引领者和参与者.正是因为教师以组织者和引领者的身份参与到了学习主体自主性的探究活动之中,才会与学习主体一起构建成了所谓的“学习共同体”.而这样的“学习共同体”以及教师在其中所担任的组织者和引领者身份,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新课程”的“新理念”所引领着的对新型“师生关系”的“新认识”.
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新课堂”
无论多么“新”的“理念”,也无论多么“新”的“认识”,如若不能够在“操作”层面上得以落实,则都将不能够实质性地改变基础教育的面貌.从这个意义上说,“新认识”呼唤着新的课堂.
“课堂”所泛指的实际上是生动活泼的“教学现场”,“教学现场”所发生的实际上是正在发生的事情。是一个正在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