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账号激活
您的位置:教学资源网 >  高考在线  >  高考在线 >  阅读文章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阅读:1933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1/5/8 10:10:35

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院本部办学,现校址在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12号,在建新校区(一期工程)地址:太和区昆明街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7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140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1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7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5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094.96万元;图书29.35万册。

计划特别说明

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均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语种只开设英语课程,小语种慎报。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100301

临床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2

麻醉学

5

医学

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5

医学

医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4

医学

理学

100701

护理学

4

医学

理学

100801

药学

4

医学

理学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

(医疗保险方向)

4

管理学

管理学

090601

动物医学

4

农学

农学

090601

动物医学

(临床兽医学方向)

4

农学

农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14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营养与安全方向)

4

工学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印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一、二、三等),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学院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6. 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传真: 0416-7980008 0416—2969216

辽宁医学院网址http://www.lnmu.edu.cn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网址:http://ylxy.lnmu.edu.cn

E—mail: lyylxy@sohu.com

     来源:网络  编辑:yanan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