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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严打为获高考加分进行资格或身份造假

阅读:416 次  我要评论(0)  收藏  2010/11/19 17:27:04
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近日联衔发文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进一步加强高考加分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文件称,近年来部分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为获取加分的资格或身份而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公平公正,社会反应强烈。
五部门要求各省级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的考生资格或身份的联合审查。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和要求,加大资格考生加分信息公示力度和社会监督效度。
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体育、科协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赛事组织及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工作的程序公开和结果公示。民族、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民族成份及户籍等变更工作要求,认真把关,从制度、程序、操作等各方面防范和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文件还对有关违规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处理办法。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文件强调,对在高考加分资格审查、公示中发现或接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教育、民族、公安、体育、科协等部门工作人员,要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kostbar  返回顶部  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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